各科室:
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2015年6月20日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的规定,结合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现将受理2017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周四)。
二、材料要求推荐2017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2017年4月30日前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以上所涉及文件和表格,请到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tstc.gov.cn/xinwen/tzgg/201704/t20170411_127791.html
科教处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