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临床工作需求,拟对高流量吸氧机、腹腔镜双显示器设备、心肺复苏机、心电监护仪、眼科A/B超,氦氖激光治疗仪、种植机等医疗设备进行院内论证,特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二、相关要求:
1.资质要求: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产品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授权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进口医疗器械不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当场核对后退还)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逾期不予参加论证)
3.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王瑞婷电话:24380157
设备物资处
20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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