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临床、科研工作需求,拟对多功能酶标仪、凝胶成像(化学发光)系统、氦氖激光治疗仪、小型脉动真空压力灭菌器、纤维喉镜消毒机、输液系统、智能电动床、热牙胶机、种植机、洁牙机、阻生齿手机、环氧乙烷报警器、转运车等设备进行院内论证,特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相关要求:
1.资质要求: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非医疗设备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产品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授权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进口医疗器械不需提供)(非医疗设备不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非医疗设备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当场核对后退还)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13日(逾期不予参加论证)
3.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联系人:王瑞婷 电话:24380157
设备物资处
2017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