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要求,依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2015年6月20日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受理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6月25日(周一)。(根据卫计委初评时间及时调整)
二、具体要求
(一)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提名条件、要求等见《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附件1)。
(二)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按等级标准提名,提名项目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评其他奖级。
(三)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择优命名特等奖(从一等奖项目中产生)。
(四)提名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以上所涉及文件和表格,请到以下网址下载:http://kxjs.tj.gov.cn/xinwen/tzgg/201806/t20180606_138361.html
按照市卫计委工作部署,请有申报意向者于6月13日17:00前与科教处联系,以免延误申报!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科教处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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