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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通知】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医疗耗材论证通知
2018-11-16 09:58:56  来自: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我院耳鼻喉科手术专用器械因损坏且无法维修,不能满足临床手术需求,需重新购买。特邀请具备经营能力的经销商前来参加。

  一、需论证的医疗耗材如下:所购买器械需能够与STORZ鼻内窥镜配套使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0°粘膜咬切钳

1

2

45°粘膜咬切钳

1

3

横开口额窦长颈鹿钳

1

4

纵开口额窦长颈鹿钳

1

5

0°筛窦钳

1

6

45°筛窦钳

1

  二、相关要求:

  (一)请经销商按照《产品资质报备明细表》(附件1)准备资质,并填写相关电子表格(附件2)。

  (二)资质提交时间截止2018年11月23日(逾期不予参加论证)

  (三)竞标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电话: 84112172 24314140

  附件1:产品资质报备明细表

  附件2:电子表格格式

  设备物资处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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