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临床工作需求,我院拟对人证合一核查机进行院内论证,特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相关要求:
(一)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产品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当场核对后退还)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逾期不予参加论证)
(三)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联系人:王瑞婷 电话:24380157
设备物资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