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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展医院志愿者风采
我院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志愿服务
2019-04-22 11:44:55  来自: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为进一步落实市卫健委关于加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工作统一部署要求,更好发挥志愿者作用,健全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与社会发展要求、医院发展需要融合创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于4月19日上午在医院门诊大厅开展党团员志愿者《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宣讲活动,活动现场宣讲氛围浓厚,达到了通过宣传让每位患者了解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要内容的目标,更展示出我院党团员志愿者风采。

  经过前期精心组织和筹划,此次志愿者宣讲活动在服务态度、活动内容等方面均体现出我院党团员志愿者“服务为患者,宣传为社会”的服务理念。活动现场由党员骨干及青年志愿者组成的宣讲团队,通过在门诊高峰时段发放由志愿者亲手制作的天津市文明行为宣传彩页及绘声绘色的讲解,让每位患者知晓《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特别是公共场所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部分的主要内容,使得患者了解生活中应遵守的准则。公关部通过展示宣传屏幕,达到引人注目,增加对活动关注程度的效果。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为文明行为知信行打下坚实基础。

  为让志愿者活动与医院实际工作深度融合,本次活动另一项内容为协助疏导门诊患者秩序。志愿者通过协助疏导门诊、急诊、儿科患者就诊人流,为患者解答常规问题等方式,有效缓解高峰时期的门诊秩序。在服务中全体志愿者时刻保持态度温和,对患者耐心服务,将我院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以志愿服务的方式传达至每位患者。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300余份,门诊大屏滚动播放宣传页面2张,制作展牌、展板20余块,为60余名患者解答就诊问题,达到了预期活动目标。《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对广大市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起到正向引导作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习惯和形象,助力天津全球推介活动,争做文明天津人,为“活力天津、魅力天津”注入新的文化内涵。

  (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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