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临床工作需求,我院拟对烟雾净化器招标采购进行院内论证,特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相关要求:
(一)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产品授权的经销授权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1日(逾期不予参加论证)
(三)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联系人:张健 电话:24380157
设备物资处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