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近期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严格落实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保障正常诊疗服务和广大患者的安全,现将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进院须知
1.医院所有楼宇均实行出入口管理限制。
2.所有来院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出示行程卡、扫入院码,配合工作人员测体温、流行病学史调查等预检分诊工作。
3.对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扫码的人员,请持有效身份证明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完成测体温、流行病学史调查后进入医院就诊。
4.如您具有以下情况,或行程码为红、橙、黄色码,请主动告知医护人员,配合登记并由工作人员陪同至发热门诊就诊。如有意隐瞒流行病学史,按国家相关法规承担法律责任。
(1)发热(体温大于37.3℃)和/或呼吸道相关症状;最近14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2)14天内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14天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4)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5)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6)最近14天内自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津人员;境外返回不足21天人员;隔离管控人员等。
二、门诊就诊须知
1.门诊就诊实行非必要不陪同。老人、儿童或行动不能自理者,可有一位家属陪同。
2.为减少人员聚集,缩短等候时间,推荐您使用“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分时段预约挂号,根据报到时间来院就诊。
3.进入诊区人员请主动配合测体温、出示行程卡、询问流行病学史再进入诊区。
4.就诊时严格执行“一医一患”,医生叫号后进入诊室就诊。过号、回诊患者请联系诊区导诊人员。
5.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做好个人防护,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隔位就坐,避免聚集。
三、核酸筛查须知
1.服务人群
①拟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②愿检尽检人员
2.服务时间:7:30-17:30(节假日不休息,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筛查地点:门诊入口左侧-核酸筛查处
4.筛查流程:持身份证直接到我院核酸筛查处挂号、开单、缴费后采样
5.报告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报告 核酸筛查处自助机打印
❖手机查看报告 通过“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进入“诊疗”-“检查检验”里查看
四、住院患者须知
1.新住院患者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凭报告办理入院。
2.住院患者无陪护管理:
(1)我院住院大楼各病区严格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
(2)住院患者实行“无陪护”制度。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科住院患者确需陪护的,可安排一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需要提供入院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3)谢绝来院探视,特殊时期您可以通过“视频探视”进行慰问。
3.其他注意事项:
(1)在院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请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医院进行信息登记。
(2)请配合做好手卫生工作,医院在各诊疗场所均配备免洗手消毒液。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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