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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刀”药价: 酝酿取消药品计划定价,政府向市场转交“定价权”
2015-09-24 16:38:38  来自:

  【政策回顾】2014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拟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药价在市场竞争中形成。

  【新闻背景】目前我国药品价格形成主要有三种方式:政府定价(最高零售限价)、中标价(基本药物集中招标价)、零售价(市场调节企业自主定价)。此次药价改革方案针对的主要是第一种药品,约有2700种,占我国药品市场的23%。

  成本仅10多元的药品,卖到患者手中高达200多元;而几元钱一瓶的低价优质药却日渐难觅踪迹,近年来药品价格虚高导致民众“看病贵”问题突出,舆论普遍将矛头指向“以药养医”以及政府主导的“计划”定价模式,其间的医药腐败和寻租现象是助推高价的因素之一。

  【前景展望】药价会涨还是会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公众用量大的医保药品价格影响不大;其他药品将会因原料成本和市场竞争价格上涨或下降,如血液制品等紧缺药品就有可能涨价。但药价整体不会失控,政府放开定价职能,但会强化监管职能,促进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药品市场合理形成价格。

  方面入手,加大改革力度:一是探索推进门诊人头付费制度,通过正向激励的方式,鼓励医疗机构主动管控医疗服务成本,合理施治,切实减轻参保人群的医疗费用负担;二是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医保筹资水平和保障能力的增加,适时、稳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水平;三是继续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和对特殊困难人员的医疗救助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对门诊用药实行单独管理,拆零销售,同时重点查处乱开药、乱检查等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治理,减轻群众负担,维护基金安全;五是进一步加大对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度,普及正确的医疗保险理念,让百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情况、特点和规律,树立正确医疗保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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