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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检验服务项目院内调研公告
2023-12-05 11:13

  因临床工作需要,我院拟组织开展院内调研。欢迎具备合法经营能力、信用良好的检测单位前来参加。

  一、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具体检测项目见附件《检验项目明细表》。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服务要求:

  1.须依据国家标准及相关操作规范,完成全部检验工作。

  2.使用的检验方式应符合国家标准。

  3.提交的检验结果报告须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标准。

  4.现场的卫生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并制定措施。

  5.针对本项目须有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进行服务。

  6.须实现网络查询、打印检验结果,且检验结果与医院的实验室中心数据对接并传输实验数据。

  7.检测单位及所派出的检验人员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开展检验工作。

  8.根据医院要求,检测单位对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对本项目的检验结果及数据进行保密,不得将检验数据资料用于其他用途,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二、资质要求

  1. 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包含医学检验专业),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书(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信息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或本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红章。

  B.上一年度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

  5.上一年度或本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名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报名日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三、递交材料方式:电子邮件

  邮件地址:szxywk@126.com

  邮件主题:【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件附件:资质文件PDF电子版(按照以上顺序全部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四、参加调研单位按医院需求提供服务方案并进行报价。

  五、参加调研单位需制作幻灯,包括单位简介、服务报价、服务方案、人员、业绩等。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单老师,84112187、84112189

  调研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检验项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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