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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院内标识调研通知
2024-03-21 14:29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拟对院区户外及室内标识系统更新设计以及明年医院一年的标识制作,现邀请具备设计、安装能力的公司参加院内调研。

  一、调研内容

  1.内容院区户外及室内标识系统更新设计,包括医院外围、前院、后院、门诊、急诊、住院部、行政楼等所有医院区域。

  简要技术要求:依据“简单清晰、导向性强”的理念,对院区户外及室内标识进行设计,同时能传递医院文化理念的标识系统,指引医疗功能、文化环境、医院理念等信息的标识系统。医院标识系统设计需要有新的定位,不再是简单的对环境进行装修和粉饰、对患者进行指引和引导、对功能进行警示和提示。而是要我们从医院文化、空间划分、工艺流程、环境融合、人文关怀、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化梳理的规划设计。从医院管理者、患者的心理诉求立足,从医院规范、流程的合理规划出发,将医院导视系统真正的体现在医院的文化空间环境之中,为患者及家属就医提供更好的引导服务。

  现场勘查:各响应商自行前往医院现场勘查情况,并根据勘查实际情况,提供设计方案(含工程效果图)、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配置、项目进度安排、用料材质、明细等)、项目总价及详细分项报价等。

  交付期:在标识定稿图纸签署后的30天内完成设计。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出样要求:能带样品的尽量带样品。

  售后保修:工程完成后的保修、安全保障、定期巡查,结合医院发展进行升级更新。

  2.医院后期一年的临时性的标识制作,以及每周或每月来院进行标识安全检查。需要为医院设计、制作及安装标识,并根据标识的类别、规格、材料提供单价费用。标识需要在医院提出申请后三日内完成制作并安装,遇到紧急情况,能在12小时内完成常用室内及户外展板等标识制作。

  3.医院文化品的相关设计及制作,根据医院的相关需求,设计、制作相关文化品。

  二、参加调研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两个以上设计、安装三甲医院户外及室内标识的案例;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调研要求

  (一)参加调研公司应提供相关资质,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红章;

  2.法人身份证或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或本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红章;

  B.上一年度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

  (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上一年度或本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红章;

  5.调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参加论证公司应按要求提供公司简介,按医院日常制作标识及宣传品需求进行报价或写明计价方式(医院后期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支付),详细写明设计费、材料、制作费、制作期限、安装费、维护费、维护周期、税金等。根据医院现有标识提供相应规划方案或建议。

  (三)参加论证公司需制作幻灯,从产品报价、产品设计、产品质量、维护及时性、制作案例等方面说明各自优势。

  (四)公司提供送货并安装。

  四、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27日。

  五、递交材料方式:电子邮件

  (1)邮件地址:tj3zx@126.com

  (2)邮件主题:【标识系统+公司名称】

  (3)邮件附件:PDF电子版(按照以上顺序全部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不接收压缩包)

  六、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电话:022-84112206、84112242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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