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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可回收物回收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2024-03-29 10:08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将以院内遴选方式对我院可回收物回收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遴选。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可回收物回收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ZX-ZWC-2024-008

  三、项目预算: 最低限价:

  1、废纸及纸制品回收价格为0.66元/公斤

  2、透析筒0.55元/个

  3、其他回收物品回收价格按照天津市公共机构相关文件中的回收单价执行。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等相关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遴选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提供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遴选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遴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遴选会议。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6. 报名供应商需提供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可回收物中标定点回收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五、获取遴选文件时间、地点:

  (一)获取遴选文件的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31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1:30、14:00-17:00时。

  (二)获取遴选文件方式:发送邮件至szxzwc84112011@126.com ,注明参加本项目,邮件中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审验合格后邮箱回复遴选文件。

  六、提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1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83号总务处会议室。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七、遴选时间及地点:2024年4 1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总务处会议室。届时请参加遴选采购的授权代表出席。

  八、釆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釆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釆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83号

  3.釆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田老师,022-841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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