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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阿尔茨海默病生物标志物检测 Aβ1-40/Aβ1-42/p-tau181/p-tau217/GFAP/NfL 联检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项目编号:SZX-ZCB-2025-176
2025-11-05 14:02
  •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阿尔茨海默病生物标志物检测 Aβ1-40/Aβ1-42/p-tau181/p-tau217/GFAP/NfL 联检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采购项目

  • 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Aβ1-40/Aβ1-42/p-tau181/p-tau217/GFAP/NfL联检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是通过血液检测实现阿尔茨海默病的早期诊断,广泛应用于:疑似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的确诊,认知和记忆下降的中老年人的阿尔茨海默病诊断,家族有阿尔茨海默病病史的高风险人群的监测;中老年抑郁症患者的阿尔茨海默病诊断和风险评估,还可用于阿尔茨海默病治疗的疗效监测评估。该项目属于阿尔茨海默病诊断必须的检测试剂,同时本院临床有需求进行此项目的开展。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该试剂盒所有项目在《天津市医疗服务价格查询系统》中符合医保收费,而且该检测试剂可直接在我科室现有的流式细胞仪上使用,无需新购仪器,同时流式荧光发光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只有南昌普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拥有此注册证,天津市佳信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是南昌普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唯一供应商,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市佳信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聚丰一品16-1号楼1467号

  •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工作单位和职称:详见附件。
  • 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 11 月 6 日

  2.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 11 月 12 日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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