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现采用院内评选的方式,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医用气体(2L)换气及储罐服务项目实施采购。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医用气体(2L)换气及储罐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ZX-ZCB-2025-192
三、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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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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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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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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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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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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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瓶装氧气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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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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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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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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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瓶装氧气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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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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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元/瓶/次(包含换气费用及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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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评选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选,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评选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资质条件
①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持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再注册批件》,且证书生产范围包含医用氧;
②若供应商为非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医用氧(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自行运输的,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供应商委托营运的,须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复印件,以及受托方具有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获取评选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评选文件时间:2025年 11 月 24 日至2025年 11 月 26 日(北京时间),每日9:00-11:30、14:00-16:00时。
2.获取评选文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第三中心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置顶下载)邮件至szxzcb84112227@126.com,注明参加项目名称,或递交报名表至三中心医院行政四楼421室。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参加评选采购的评选代表出席。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及评选地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8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姚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411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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