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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放射性粒籽防护植入器和粒籽填装防护装置采购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项目编号:SZX-ZCB-2026-063
2026-06-12 15:05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放射性粒籽防护植入器和粒籽填装防护装置采购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次拟采购放射性粒籽防护植入器、粒籽填装防护装置,为我院已入院的放射性粒籽植入专用穿刺针的专属配套设备,三者缺一不可,需协同使用才能完成放射性粒籽植入手术,保障临床诊疗工作有序开展。

  从临床使用需求来看,放射性粒籽植入手术的顺利实施,离不开专用穿刺针、防护植入器、粒籽填装防护装置的协同配合。其中,穿刺针负责穿刺定位,为粒籽植入构建精准通道;防护植入器承担放射性粒籽的精准输送任务,确保粒籽直达治疗靶点;粒籽填装防护装置则专门用于粒籽填装过程中的辐射防护,避免医护人员受到辐射伤害。三者共同组成完整的手术器械套装,缺少任何一件都无法正常开展手术,且只有配套使用,才能最大化保障手术的安全性和治疗的有效性,满足临床肿瘤患者的治疗需求。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放射性粒籽植入专用穿刺针、放射性粒籽防护植入器、粒籽填装防护装置属于联合开发产品,采用“专属搭配”的设计模式,北京市睿思博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针对其生产的专用穿刺针,专门研发了配套的防护植入器和粒籽填装防护装置,实现了三者的精密配接,从根本上解决了不合规器械搭配使用时在输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问题。在临床应用中,这种专属配套设计不仅能确保放射性粒籽精准输送至治疗靶点,更能彻底杜绝“卡阻”“漏植”等故障,大大降低了复杂疑难手术的并发症风险,为医生开展高难度放射性粒籽植入治疗提供了可靠的器械支撑,也与同类穿刺针配套器械的临床使用要求高度契合。

  同时,根据2022年9月《G07放射性粒籽植入治疗诊疗规范》相关规定,粒籽植入手术必须使用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具备合规注册证的相关配套手术器械耗材(含粒籽填装防护装置、粒籽植入专用防护植入器)。目前仅有北京市睿思博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放射性粒籽防护植入器、粒籽填装防护装置,既是与我院已采购穿刺针唯一适配的专用配套设备,又为国家药监局批准的II类医疗器械,完全符合上述诊疗规范要求。

  为保障临床手术的连续性、安全性和规范性,避免因无配套器械导致的适配性问题、手术风险增加及器械浪费等情况,只能使用唯一适配的专用配套设备。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由“北京市睿思博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唯一供应商。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市睿思博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50号院9号楼1层101室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该防护植入器与填装装置为联合开发专属搭配,仅上述供应商产品与在用穿刺针适配,且为合规 II 类医疗器械,满足诊疗规范要求,无其他替代产品,符合法定单一来源情形。

    王学梅

    天津市第二医院

    主管护师

    现有临床设备对配套器械有明确适配要求,该放射性粒籽防护植入器与粒籽填装防护装置为在用放射性粒籽植入专用穿刺针的专属配套设备,三者共同组成完整的手术器械套装,缺一不可,无其他替代产品,配套使用在满足临床肿瘤患者治疗需求的同时也可避免医护人员受到辐射伤害,且上述装置为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具备合规注册证(II 类医疗器械),符合法定单一来源情形。

    刘佳

    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

    副高级工程师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本次拟采购放射性粒籽防护植入器、粒籽填装防护装置,为该院已入院的放射性粒籽植入专用穿刺针的专属配套器械。为保障临床开展的放射性粒籽植入手术顺利实施,需采购放射性粒籽植入专用穿刺针、防护植入器、粒籽填装防护装置,三部分协同配合。共同组成完整的手术器械套装,且只能配套使用,才能最大化保障手术的安全性和治疗的有效性。

    目前已入院的北京市睿思博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专用穿刺针,已由该公司专门研发了配套的防护植入器和粒籽填装防护装置,实现了三者的精密配接,从根本上解决了术中不合规器械搭配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偏差问题。因此,此次拟采购的放射性粒籽防护植入器、粒籽填装防护装置只有北京市睿思博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才可与已入院的专用穿刺针配套使用,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由“北京市睿思博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唯一供应商。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饶文晶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

    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6月15日

  2.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6月19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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