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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市第三中心医院职工食堂设备调研公告
2026-07-02 17:56

  根据医院需要,我院拟对医院职工食堂设备参数、数量、功能进行调研。

  一、相关要求:

  • 企业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截止2026.6.1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5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截止2026年6月1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2026.6.1前成立不足3年的参与调研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参加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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