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保证医疗质量,我院拟对以下试剂进行论证。欢迎具备合法经营能力、信用良好的企业前来参加。
1.肌酸激酶同工酶
2.抗环瓜氨酸肽抗体(免疫比浊法)、铜(比色法)、锌(比色法)、尿碘(比色法)、乳酸脱氢酶同工酶
3.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亮氨酸转肽酶(LAP)、血清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NGAL)
4.IgG4
5.肌红蛋白(MYO)
6.IV型胶原蛋白检测
一、相关要求:
(一)请按照以下要求准备资质并且按顺序排好:
1.供货企业的营业执照(如果不是三证合一,再提供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货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各级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级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若是国产产品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或本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红章。
B.上一年度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上一年度或本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二)资质提交时间截止2020年10月21日(逾期不予参加论证)
(三)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赵老师 设备物资处208办公室
联系电话:84112134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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